《国务院关于对外投资的规定》(837号令)于6月1日公布,标志着中企出海进入“安全化治理”时代。该规定首次以国务院层级行政法规形式,将国家安全、技术出口、跨境司法与投资保护纳入统一框架,对企业合规提出了系统性、多层次的新要求。
一、事件概述
6月1日公布的《国务院关于对外投资的规定》(837号令)标志着中企出海进入“安全化治理”时代。该规定首次以国务院层级行政法规形式,将企业出海与国家安全审查、技术出口管制、跨境司法博弈和海外投资反制放在同一制度框架下。
二、四重合规
2.1 中国法合规
核准备案、外汇登记、出口管制、数据出境、国安审查。
2.2 东道国法合规
准入、税收、劳工、反垄断。
2.3 第三国长臂管辖评估
美国制裁、欧盟FSR与供应链尽职调查。
2.4 国际法层面评估
投资协定保护、国际仲裁风险。
三、核心条款
3.1 第13条
禁止通过境外合资、人员外派等变相转移限制出口的技术和数据。
3.2 第22条
要求向境外提交证据前须完成中国法律合规评估。
3.3 第23 - 25条
构建海外投资保护与反制工具。
四、来源引用
腾讯新闻2026年6月2日深度报道
给中国出海企业的关键提示
837号令的出台,标志着中企出海进入安全化治理时代,企业面临四重法律合规评估的刚性要求。若忽视任一环节,将面临重大法律与运营风险:
- 技术数据出境须严防变相转移,避免触碰第13条红线
- 向境外提交证据前,必须完成中国法律合规评估
- 需同步评估东道国、第三国长臂管辖及国际法层面风险
837号令构建的合规框架,本质是国家安全与全球治理的深度绑定——对中企出海有着重塑法务战略与风险边界的里程碑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