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麦隆国家职业安全与卫生(职业伤害职业病)法

喀麦隆国家职业安全与卫生(职业伤害职业病)法

Loi nationale sur la sécurité et la santé au travail (accidents du travail et maladies professionnelles)

National Law on Occupational Safety and Health (Occupational Injuries and Occupational Diseases)

生效日期: 1992年12月14日
分类: 劳动法规、福利、雇主成本、外企本地化
适用: 喀麦隆境内所有合法注册经营的企业及其建立正规劳动关系的受雇劳动者

法规概述

喀麦隆工业化发展过程中,职业场所安全隐患增加、职业伤害与职业病的责任界定及保障规则缺失问题逐渐凸显,该制度框架为规范职业领域安全管理、明确各方在职业伤害与职业病中的权责而制定,填补了喀麦隆原有劳动制度在职业健康领域的规则空白。该制度独有特征为将所有类型的职业病纳入法定强制保障范畴,同时建立了跨部门协同的职业安全定期监察机制。

该制度适用于喀麦隆境内所有合法注册经营的企业及其建立正规劳动关系的受雇劳动者,覆盖喀麦隆境内全行业的用工行为,不对企业的资本属性、规模大小做排除性规定。

核心监管领域

核心监管领域涵盖:

  • 职业场所安全标准建设: 建立并维护工作场所的安全标准。
  • 职业伤害与职业病法定认定: 明确界定何种情况构成职业伤害或职业病。
  • 雇主安全保障义务界定: 详细规定雇主在保障员工职业安全与健康方面的具体责任。
  • 工伤相关权益保障: 确保劳动者在发生职业伤害或职业病时获得相应的赔偿和福利。

这些领域聚焦于构建全面的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明确权责,保障劳动者权益。

对劳动关系的影响

该制度重构了喀麦隆用工体系中雇主的职业安全责任框架,调整了原有职业伤害事件中的责任分配规则,将职业健康管理要求明确纳入企业常态化用工管理的制度范畴,推动了喀麦隆劳动关系中劳动者健康权益保障的标准化发展。

合规意义

该制度是喀麦隆劳动用工合规体系的核心组成部分,直接关联出海企业在当地的用工责任界定与合规风险判定,是进入喀麦隆市场的外资企业适配本地劳动规则体系必不可少的核心制度内容。

劳动法规 福利 雇主成本 外企本地化 职业安全 喀麦隆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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