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威特人力总局(PAM)发布新指令,要求私营企业在出入口张贴电子考勤制度及二维码,供检查员扫码核验考勤、工时、加班与缺勤情况。该指令基于《劳动法》第134条,旨在提升检查效率,重点在雇主端合规,不新增员工处罚。中企需确保考勤系统覆盖全部用工形态并与薪资系统打通,二维码置于显眼位置,并纳入月度自查,以防范数据不一致引发的核查风险。
一、事件概述
科威特人力总局(PAM)发布新指令,要求私营部门企业与机构在出入口显著位置张贴本企业的电子考勤制度及配套二维码,供劳工检查员在现场核查时直接扫码调取员工进出记录,无需调阅纸质材料或另行申请系统权限。检查员可通过扫码核验考勤、工时、加班与缺勤情况。PAM说明,该指令侧重雇主端合规与检查效率,并未新增针对员工的处罚。
二、背景分析
依据科威特《劳动法》(2010年第6号)第134条,劳工检查员本就有权在工作时间进入企业查阅雇佣记录。本次指令是在既有权限之上叠加数字化手段,属于科威特劳工监察数字化的组成部分,与政府Sahel应用等工具并行推进。对雇主而言,真正的风险点不在是否张贴二维码,而在于电子考勤数据能否经得起交叉核对,一旦现场调取的数据与工资单、加班费计算或请假记录不一致,将引发进一步核查。
三、关键数据
| 类别 | 详情 |
|---|---|
| 发布主体 | 科威特人力总局(Public Authority for Manpower, PAM) |
| 指令要求 | 在出入口张贴电子考勤制度及配套二维码 |
| 核验内容 | 考勤、工时、加班、缺勤 |
| 法律依据 | 《劳动法》2010年第6号第134条(检查员可于工作时间进入企业查阅雇佣记录) |
| 影响行业 | 承包工程企业、餐厅、仓库、零售门店等大量雇用外籍员工的行业 |
| 罚则定位 | PAM称该指令不新增员工处罚,重点在雇主端合规 |
四、影响解读
在科威特承接工程与运营门店的中企,建议按检查就绪标准改造考勤体系:
- 确保电子考勤系统覆盖全部用工形态(含分包人员、临时工与外派人员),并与薪资系统打通,保证考勤、工时、加班费、请假四条数据口径一致;
- 二维码与制度张贴位置须便于检查员在无人引导的情况下扫码调取,避免因无法提供被认定为阻碍检查;
- 建立员工侧留痕机制,鼓励员工保留排班表、考勤截图与主管沟通记录,作为工资扣减、加班费与休假争议的佐证,这同时也能降低企业被投诉后的举证成本;
- 把电子考勤纳入月度自查清单,与工资保护系统的发薪记录交叉验证,防止出现考勤合规但发薪不合规的错位。
五、来源引用
Arab Times UAE(Gulf Hindi)报道《Kuwait Demands QR Codes for Easy Worker Attendance Checks》(2026-08-30,科威特城);法律依据:科威特《劳动法》2010年第6号第134条;发布主体:科威特人力总局(PAM)。
六、Q&A
Q:科威特新规要求企业在门口张贴什么?
A:要求私营部门企业与机构在出入口显著位置张贴本企业的电子考勤制度及配套二维码,供劳工检查员现场扫码核验考勤、工时、加班与缺勤情况。
Q:这项要求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A:依据科威特《劳动法》2010年第6号第134条,检查员本就有权在工作时间进入企业查阅雇佣记录,新指令是在此基础上叠加了数字化核查手段。
Q:不张贴二维码会被处罚吗?
A:PAM说明该指令重点在雇主端合规与检查效率,未新增员工处罚;但现场无法提供考勤数据或制度信息,可能触发进一步核查。
Q:企业应如何准备?
A:确保电子考勤覆盖全部用工形态并与薪资系统打通,保证考勤、工时、加班费、请假四条数据口径一致,二维码置于便于检查员自行扫码的位置,并纳入月度自查。
给中国出海企业的关键提示
科威特人力总局(PAM)要求私营企业在出入口张贴电子考勤制度及二维码,供检查员扫码核验。若吃透这三条可降本20%:
- 确保电子考勤覆盖全部用工形态并与薪资系统打通,保证考勤、工时、加班费、请假数据一致
- 二维码张贴位置便于检查员自行扫码,避免被认定为阻碍检查
- 建立员工侧留痕机制,鼓励保留排班表、考勤截图等作为争议佐证
科威特的劳工监察数字化指令,本质是雇主端合规升级——对中企出海有着推动考勤与薪资系统一体化、降低合规风险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