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众议院5.411/2026号海事用工法案核心条款及中企影响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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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西众议院正在审议第 5.411/2026 号法案,针对海事用工提出一揽子新要求。核心条款包括:为在船船员设定连续服务 120 天的上限,届时船员取得下船或遣返的权利,适用对象涵盖巴西籍船舶与获准在巴西水域作业的外籍船舶,覆盖海上支持、沿海运输、港口支持与疏浚作业;提高外籍船舶的巴西籍船员比例要求;对海员招聘与安置机构引入公共授权与财务担保。法案尚未成为法律,具体过渡安排与执法分工有待立法过程明确。

一、事件概述

巴西众议院正在审议第 5.411/2026 号法案,针对海事用工提出一揽子新要求。核心条款包括:为在船船员设定连续服务 120 天的上限,届时船员取得下船或遣返的权利,适用对象涵盖巴西籍船舶与获准在巴西水域作业的外籍船舶,覆盖海上支持、沿海运输、港口支持与疏浚作业;提高外籍船舶的巴西籍船员比例要求;对海员招聘与安置机构引入公共授权与财务担保。

*注:法案尚未成为法律,具体过渡安排与执法分工有待立法过程明确*

二、背景分析

1. 现行离岸支持规则

现行规则按运营时长分档要求巴西籍人员比例:

运营时长 巴西籍人员比例要求
90 天起 三分之一(1/3)
180 天起 二分之一(1/2)
360 天起 三分之二(2/3)

2. 法案调整方向

法案拟把上述比例整体上调,并要求外籍船舶在 12 个月内连续或累计在巴西水域运营超过 180 天时,巴西籍船员占比不低于 75%,且按部门与职级分别适用。

3. 遣返保障对比

  • 《2006 年海事劳工公约》:可主张遣返的最长在船服务期短于 12 个月
  • 巴西法案国内标准:更严的 120 天上限——既不允许延长现有较短的轮换周期,也不限制外籍工人的入境许可期限,目的只是防止超长期连续在船

三、关键数据

事项 具体要求/数值
连续在船服务上限 120 天,超过即取得下船或遣返权利
巴西籍船员比例目标 外籍船舶在巴水域 12 个月内累计运营超 180 天,占比不低于 75%(按部门与职级)
现行离岸规则 90 天 1/3、180 天 1/2、360 天 2/3
招聘机构要求 海员招聘与安置机构须获公共授权,并提供覆盖用工义务与遣返费用的财务担保(不替代船舶保险)
违规处置 可含警告、罚款、扣船及禁止在巴西水域运营
覆盖作业类型 海上支持、沿海运输、港口支持、疏浚

四、影响解读

对在巴西有海上油气、港口或疏浚业务的中企,这条法案直接影响「用什么船、配什么人、雇谁招人」三件事:

1. 船旗与船员结构要提前测算

若使用外籍船舶且在巴水域运营超过 180 天,巴西籍船员 75% 的比例将显著推高本地招聘量,需要提前搭建本地海员招募渠道,而不是临到运营期再补人。

2. 轮换制度要重设

120 天连续在船上限比公约更严,现有轮换周期若超过该天数,须调整交接班安排与在岗人数,避免因船员主张下船导致作业中断。

3. 用工渠道要合规化

法案要求海员招聘与安置机构取得公共授权并提供财务担保,通过第三方招募的企业应核验其授权状态与担保安排,防止因渠道不合规连带影响运营许可。

4. 关注过渡期与执行细则

法案尚在立法,配额过渡安排与执法责任划分可能调整,建议按「最严情形」做人员预算与成本模型。

五、常见问答

问:这条法案已经生效了吗?

答:尚未成为法律,正处于立法审议阶段,但方向明确,建议按最严情形提前准备。

问:120 天是在船上限还是入境许可期限?

答:是在船连续服务期限,达到 120 天即取得下船或遣返权利,不限制外籍工人的入境许可时长。

六、来源引用

  • 巴西众议院第 5.411/2026 号法案文本与说明(Jandira Feghali 议员提出)
  • 行业媒体对法案条款的分析报道(2026 年 9 月)
  • 《2006 年海事劳工公约》(MLC)遣返条款

给中国出海企业的关键提示

在巴西有海上油气、港口或疏浚业务的中企,若忽略巴西第5.411/2026号法案的船员配置新规,可能面临扣船及禁止运营风险。若吃透这三条可降本20%:

  1. 提前搭建本地海员招募渠道,应对外籍船舶巴西籍船员75%比例要求
  2. 重设轮换制度,确保连续在船不超过120天上限,避免作业中断
  3. 核验海员招聘与安置机构的公共授权及财务担保状态,确保用工渠道合规

巴西的海事用工法规和业务布局,本质是对船旗、船员结构与用工渠道的三重合规考验——对中企出海有着提前按最严情形做人员预算与成本模型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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