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对外投资的规定》(837号令)将于2026年7月1日施行,首次以国务院层级法规明确对外投资六大“高压线”,违规后果可直达刑事责任。企业出海合规风险已从行政处罚层面升级至刑事风险层面,需在法规生效前完成内部合规体检。
一、事件概述
将于2026年7月1日施行的《国务院关于对外投资的规定》(837号令)首次以国务院层级法规形式划定了企业对外投资的六大“高压线”,违规后果直达刑事责任。
二、六大红线
2.1 禁止投资危害国家主权和安全、损害国家利益的领域
企业不得对危害国家主权和安全、损害国家利益的领域进行投资。
2.2 禁止通过虚假投资转移资产或套汇
严禁企业以虚假投资的方式来转移资产或者套汇。
2.3 禁止将国家限制出口的技术、数据、算法通过投资方式变相出境
不允许企业把国家限制出口的技术、数据、算法,通过投资的途径变相带出境外。
2.4 不得扰乱对外投资市场秩序
企业在对外投资过程中,不能做出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2.5 不得规避核准备案等法定程序
企业必须遵循核准备案等法定程序,不得进行规避。
2.6 不得损害投资者和被投资国合法权益
企业对外投资时,不能损害投资者和被投资国的合法权益。
三、责任升级
与以往部门规章不同,837号令明确对虚假投资、技术违规出境等行为,可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意味着企业出海合规风险从行政处罚层面升级至刑事风险层面。
四、实务建议
企业须在7月1日前完成内部合规体检,对现有海外投资项目的技术出口、数据出境、外汇登记等环节进行逐项排查,重点审查涉及敏感技术的外派和技术合作安排。
五、来源引用
新浪财经/搜狐财经综合报道
给中国出海企业的关键提示
《国务院关于对外投资的规定》(837号令)将于2026年7月1日施行,首次以国务院层级法规划定对外投资六大“高压线”,违规将面临刑事责任。企业须在生效前完成合规体检:
- 禁止投资危害国家主权、安全及利益的领域
- 禁止虚假投资转移资产或套汇
- 禁止将限制出口的技术、数据、算法通过投资变相出境
837号令的出台,意味着企业出海合规风险从行政处罚层面升级至刑事风险层面——对中企出海有着强化合规底线、防范系统性风险的重要意义。